8月22日,平乡法院执行局组织13名干警到辖区田付村执行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。县法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李朝国带队指挥,执行局、法警队、办公室等多部门配合,最终将该案顺利执结。
执行申请人王秀某、王颜某的打场地因村里建寺塔被征用,村委会遂将被申请人王朝某实际耕种的叫行地补偿给二申请人,但是被申请人王朝某拒不承认村委会决定,仍实际占有该块土地,并在土地上打了几十根水泥柱,二申请人遂将王朝某起诉到法院。平乡法院一审判决王朝某返还土地给二申请人,并恢复土地原状;王朝某不服一审判决,上诉至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,邢台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后,王朝某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,继续占用该块土地,迫于无奈二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由于双方当事人积怨多年、对立情绪强烈,在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明理未果情况下,平乡法院执行局在评估执行风险后,统筹协调,决定对该案采取强制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,被执行人夫妇二人在执行地点谩骂缠闹,阻拦施工,执行干警严正警告后,被执行人夫妇二人才有所收敛,经过数小时的紧张施工,土地原状得以恢复,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伸张了司法正义,捍卫了法律权威, 围观群众现场观摩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,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平乡法院执行攻坚行动开展以来,认真贯彻落实省、市法院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工作部署,创新工作举措,完善执行措施,成效不断显现。同时,该院不断加大宣传力度,通过微信、微博、头条号等多个平台宣传执行举措,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,积极接受群众监督,政法队伍形象不断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