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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乡法院五项举措抓好涉诉信访
  发布时间:2012-12-13 11:08:11 打印 字号: | |

  为做好新形势下涉诉信访工作,平乡法院按照“案结事了、息诉罢访、群众满意”的原则,紧紧围绕“平安、和谐、发展”这一工作重心,采取五项举措,解决人民群众的涉诉信访。    

    以人为本,将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。在立案、审判、执行等环节留心留意,防患于未然,增强工作主动性。搞好排查,从细微处做起,以诚信待人,以法理服人。一是平等对待上访人,使其诉求意愿得到充分尊重,拉近情感距离,建立互相理解、彼此信任的心理基础;二是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,变被动稳控为主动服务打破单纯稳控群众的惯有模式,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利益诉求渠道,变一时的息事宁人为矛盾的永久解决;三是变解释原因为解决问题,耐心疏导,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,努力为上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;四是通过法律援助、司法救助等方式,适度解决上访对象的实际困难。    

    注重素质培养,杜绝因法院自身原因引发上访。一是提高法官职业修养,严格执行“五个严禁”规定,监督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,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处理;二是提高法官业务素质,加大培训力度,突出抓好法官的轮训工作,提高法官办案能力。通过双重素质培养,提高案件质量,使95%以上的诉讼当事人服判息诉。    

    提示诉讼风险,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。在立案和送达法律文书时,告知当事人“打官司”所要承担的风险,做好案件全程说理释法工作,并耐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疑问,避免当事人因对法律适用有疑问而引发上访,从而达到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统一。    

    强化调解结案,有效化解矛盾纠纷。在调解工作中,准确把握,提倡在公平基础上、正义原则下进行调解。对故意逃避执行,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,采取有效措施,通过强制手段和阐明事理,促使其主动接受调解并履行义务,实现“刚”与“柔”的完美结合。    

    实行院长“接待日”,察民情、解民忧。推行院长周二接待日制度、敞门接访和院长热线24小时开通。通过院长接待日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,及时发现、解决法院和法官在审理、执行等各个环节暴露出来的各类问题,从而能尽快化解矛盾,消除不安定因素。对信访事项做到有人受理、有人承办、有人执行、有人督促落实的工作格局。    

    该院通过以上五项举措,有效杜绝了涉诉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,和解结案率的提升,使全院今年所办结的各类案件均达到了零投诉、零信访,受到了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。

责任编辑: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