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乡法院注重推行执行方式改革,以“分段集约”模式强化执行,提高执行效率。
该院对执行案件采取分段集约管理模式,即改变以往执行案件一人包办到底的做法,设置综合管理、财产查控、财产处置三个小组。综合管理小组负责立案登记、初步审查、分案等执行启动工作、恢复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和案件流转衔接、信息汇总、分析、统计、预警等综合管理工作;查控小组负责统一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控制被执行财产,对被执行人具有履行条件或能力且能够即时执结的,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执行完毕;处置小组负责财产查控小组移送的需继续执行的案件,恢复执行案件和其他案件的执行工作。
该院推行的执行案件分段集约管理模式,即使当事人没有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,法院也可以主动去查找,与银行、工商、车管部门等多单位联动,及时查找到有关线索并予以执行。同时,多小组协调配合,也加强了对彼此的监督和制约,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,极大地提高执行工作效率。